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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
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《关于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通知》,自2023年7月1日起,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广州辖区内环境资源一审民事、执行案件。
广州法院实行全市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,旨在着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质量、效率和公信力,为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提供有力保障。
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,广州两级法院将以此次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为契机,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,切实将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践中,持续探索生态环境保护,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。(更多新闻资讯,请关注羊城派 pai.ycwb.com)
来源 | 羊城晚报•羊城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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